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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3 09: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南美2026世界杯预选赛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26〕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6年1月,启动《雅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2026年3月至4月,两次书面征求县(区)和市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6个单位提出的16条意见。

202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同步征求3名专家意见,均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6年5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减负一致性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

2026年6月,经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7月3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雅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共十一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含制定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管理原则,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为“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主要包含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数据共享要求,明确重点支持的5类项目和不予立项的8类情形,明确市、县(区)统建或县(区)独立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为“需求论证”,主要包含需求论证总体要求、意见征求、内部评审、内部决策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为“备案登记”,主要包含备案登记流程及备案材料内容,明确需省、市提级备案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适用情形等内容。

第五章为“项目审批、审核管理”,主要包含建设类项目审批流程、所需材料及符合可简化程序的适用情形,购买服务类项目审核流程及所需材料等内容。

第六章为“建设管理”,主要包含项目具体建设实施的相关要求,项目重大调整或需整改、暂停及终止情形相关规定,项目验收流程、自评价要求等内容。

第七章为“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包含政务信息系统运维要求、运维考核评估制度,运维项目报审要求、系统停用流程等内容。

第八章为“资金保障和管理”,主要包含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申报及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九章为“安全管理”,主要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管理要求,产品安全可靠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等内容。

第十章为“绩效和监督管理”,主要包含项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后评价、审计监督等工作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

第十一章为“附则”。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全市政务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的数字底座(政务云、网络、数据等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业务支撑、技术支撑、智能支撑等)、应用场景(服务企业、群众、基层、政务的轻量化业务应用)、安全防护体系、标准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的项目。

六、新政策主要变化内容

(一)实施范围由市本级扩展到全市。

(二)重新制定项目报审流程。明确需求论证、备案登记、项目审批(审核)、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新增政务信息化项目的两种实施方式,明确主要适用情形。

(四)新增需求论证环节、备案登记环节。明确项目单位应按照需求编制项目“三清单一方案”,作为备案登记的要件之一(“三清单一方案”是指需求、业务、改革清单以及技术方案)。

(五)新增提级审查要求。市级及县(区)项目投资匡算1000万元以上项目备案登记前,应报省级提级审查;县(区)项目投资匡算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项目在备案登记前,应报市级提级审查。

(六)新增建设类项目报审材料具体要求。明确应用场景类项目应编制应用开发方案。

(七)完善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要求。

(八)完善项目安全管理要求。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自2026年7月30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雅安市数据局

解读人:王婧

联系电话:0835-518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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