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本报讯(市融媒体中心 张天幸)当前,雅安市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防灾减灾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九条措施(2026 年修订)》落地落实,7月12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下沉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信息报送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下沉一线,切实发挥督导检查的推动作用,确保防汛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组建由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遇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检查组转为督导组,下沉预警县(区)开展督导,既督又战、督帮结合,协同县(区)做好避险转移、群众安置等工作。遇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联系县(区)的市领导要下沉督导,在预警解除前要持续在岗督导,确保防范应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减灾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防汛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防汛防地灾职责,督促指导监管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防护应对措施。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刚性执行临灾处置机制和避险转移要求,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面构建贯通市县乡村的信息直达渠道,形成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的接收、反馈、执行工作闭环。各级防指接到预报预警信息后,须即行开展风险研判,将避险转移范围及要求迅即传递至各级包联干部、沟长和转移责任人。要规范紧急信息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