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法院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雅安中院获悉,3月16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雅安市汉源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九襄镇党委原书记李某受贿一案。雅安中院结合“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采取“现场+远程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并邀请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办、组织部、
2011年至2
石棉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追缴被告人李某受贿犯罪所得263.8798万元,其中已扣押在案的19.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干部表示,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深受教育,作为干部要把牢思想总开关,牢记初心使命,时刻保持清醒,严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
雅安法院立足审判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结合“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大课堂,深化警示教育,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以“现场+远程直播”方式全程旁听庭审,让领导干部“零距离”感受法纪威严和以身试法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织密职务犯罪“预防网”,为纯洁干部队伍、提升干部素质提供了一剂良方。
匡丽娜
记者 李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