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共商护鸟良策 同筑生态屏障
□转载自《雅安日报》
□张黎 明天
6月9日,笔者从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检察院召开加强画眉鸟等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社会治理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邀请部分芦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生态环境专家担任听证员,芦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人民监督员以及部分旁听群众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旨在进一步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破解县域内画眉鸟等野生鸟类保护难点、堵点。
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拟向芦山县林业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理由和依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画眉鸟等野生鸟类案件中反映出的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
芦山县林业局参会代表结合工作职责,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就野生鸟类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举措发表了意见。芦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参会代表也作了发言。
受邀听证员逐一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芦山县林业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从依法打击野生鸟类违法犯罪、加强信息化监管措施、强化多部门联动协同、运用以案释法多形式宣传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下一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责,积极运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合力,以高质量履职推动县域生态治理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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