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蓝水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绿溢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2026年度水生生态和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项目,计划于2026年5月28日至6月6日期间在石棉县大渡河干流海流河河口至挖角大桥2公里河段、撒拉池沟至龙头石水电站电站大坝2公里河段、安全村至松林河河口2公里河段、小水村至石棉县南桠河汇合口2公里河段联合开展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分别取得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水生生态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80号)和捕捞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2〕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6日。
2.调查范围:大渡河干流海流河河口至挖角大桥2公里河段、撒拉池沟至龙头石水电站电站大坝2公里河段、安全村至松林河河口2公里河段、小水村至石棉县南桠河汇合口2公里河段(其中已包含增殖放流效果监测鱼类捕捞范围:大渡河干流龙头石水电站库尾河段、库区河段和坝下河段,以及安顺场河段)。
3.捕捞工具:每河段不超过地笼网5个、刺网5张、撒网3副。不保存鱼类标本,渔获物体长和体重等常规生物学现场测量、鉴定后迅速放回捕捞水域。但对捕捞的重口裂腹鱼和金沙鲈鲤经常规生物学测量并取鳍条组织后放回捕捞水域。
4.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成都蓝水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刘 洋 18608029094
四川绿溢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杨焕超 13518165846
表1 参与捕捞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监测流域 | 专业 | 职称 | 参与主要工作 |
水生生物监测 | 刘洋 | 大渡河 | 中级 | 水产养殖 | 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 |
秦思佳 | 本科 | 水产养殖 | 鱼类鉴定及野外调查 | ||
张磊 | - | - | 渔获物采集野外调查 | ||
增殖放流效果监测 | 杨焕超 | 淡水渔业 | 副研究员 | 技术负责人 | |
刘钊 | 水产养殖 | 硕士 | 野外调查及安全监督 |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2245147
附件:1.《关于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水生生态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80号)
2.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2024-2026年度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项目专项捕捞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