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康”朋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题为“幼升小学区和户口疑问解答”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孩子应在户籍所在地学区范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按我区建立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就读机制,凡父母双方持有雨城区有效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小学分别就近就读雨城区实验小学北二路校区、雨城区太平实验小学、雨城区第八小学。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现在生活在领地二期,若父母双方办理了居住证1年及以上,你的孩子可申请到太平实验小学就读,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等权利。
我区随迁人员子女,是指具有区外户口到我区主城区或具有本区户口而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雨城区主城区务工、就业、经商、居住的人员子女,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雨城区居住证。
感谢你对雨城教育的关注,有关问题都可关注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雨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如你还有疑问,欢迎直接咨询雨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35-2238741。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