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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彬
市委书记

廖文彬,男,汉族,生于1974年7月,中共党员,现任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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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566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0-09-13
信件标题
雅安市金科天辰雅苑成立业主委员会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金科天辰雅苑的一个业主,最近小区物业和小区业主有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微信群看见了很多负面情绪和困难,业主和物业得不到很好的有效沟通。所以想知道就我们金科天辰雅苑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准备工作。金科天辰雅苑楼盘是售完,我也看过一下物业管理条例,现在也有一部分业主入住和装修完毕,是不是不需要入住率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怎样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步骤和条件?


办理情况
  • 请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处复。

    书记信箱管理员   2020-09-14 09:08

  • “张勇”朋友:

    您好!

    您写给“书记信箱”题为“雅安市金科天宸雅苑成立业主委员会”信件编号:20205666,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现为“金科天宸”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问题。《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条件具备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书面公告。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故按职责划分,建议您联系本小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咨询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事宜。

    如您还有其它物业方面疑问,可咨询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物业科,咨询电话:2630971。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09-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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