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请问,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是否可以自行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权直接载明轮流抚养,而不写成只和一方生活。这种情况,窗口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 信件编号 | 20210138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信时间 | 2021-01-15 |
| 信件标题 |
咨询离婚协议是否可以直接商定子女轮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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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请问,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是否可以自行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权直接载明轮流抚养,而不写成只和一方生活。这种情况,窗口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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