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清”朋友:
您好!
您在书记信箱题为“小孩幼升小读书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孩子应在户籍所在地学区范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我区已建立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读机制,我区随迁人员子女,是指具有区外户口到我区主城区或具有本区户口而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雨城区主城区务工、就业、经商、居住的人员子女,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雨城区主城区居住证。
根据我区公办学校布局及外来人口分布状况,目前,凡父母双方持有雨城区主城区有效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居住证在濆江河以东至南坝子区域,陇西河以东到凤仪路以西区域的,就读雨城区太平实验小学;在老城区河北片区西至南四路与沙溪路,东至陇西河为界区域的,就读雨城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二路校区;在老城区河南片区濆江河以西至西门南路飞机坝、顺渡村以及河北片区南四路与沙溪路一线以西区域的,就读雨城八小。
经工作人员与你联系,按你的描述,你的孩子可申请就读雨城区太平实验小学。
感谢你对雨城教育的关注,有关问题都可关注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雨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如你还有疑问,欢迎直接咨询雨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35-2238741。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