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主题为“您好,请问市民用水电气的价格是多少?区县之间价格有差异么?”的来信已收悉,水电气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为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做好水费政策宣传及答疑解惑,现将您关心的用水价格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民用水价格是多少?”的问题
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区为雨城区中心城区、多营镇,水费、污水费价格按雅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
(一)水费价格
按照《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雨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4〕71号),用水性质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3类。
一是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共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 15吨/户*月及其以下,水价为1.5元/吨;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 15以上-25吨/户*月(含25吨/户*月),水价为2.25元/吨; 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25吨/户*月以上,水价为4.5元/吨。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 梯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的1.1倍标准,即1.65元/吨的合表用户水价执行。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雨城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二是调整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1元/吨;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4.06元/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对学校教学、学生生活 用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养老机构用水;人民解放 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办公用水;市政、消防、环卫、园林、 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按合表用户价格1.65元/吨执行。三是对困难家庭实行优惠。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 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低保人员的居民生活用水按1.30 元/吨收取,不执行阶梯水价。
(二)污水费价格
按照《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7〕17号),污水处理费类别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2类。
一是征收范围。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以及使用地下水、地表水等自备水源的用户。二是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7元/吨。三是对困难家庭实行优惠。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证明,污水处理费仍按0.4元/吨的标准执行,不上调,确保不增加其负担。
二、关于“区县之间价格有差异么?”的问题
雨城区中心范围外各区县不适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具体价格请您联系各区县自来水公司查询。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直接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咨询电话:0835—22451916;举报电话:0835-2245273。
最后感谢您对雅安市供排水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