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
您好,您通过人民政府市长信箱反映“狗狗办证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我局雨城分局治安大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赓即安排雨城分局治安大队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针对你您信中反映的在限养区为大型犬办理狗证的相关问题,依据2000年1月1日发布的《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24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明确了限养区饲养犬只的品种及犬只体型大小。
根据您信中反映的问题:
1.针对于大型犬是否能在限养区办理准养证。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24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明确了限养区饲养观赏犬的品种和体高标准,故大型犬不在规定饲养的犬只范围内。
2.针对于特种犬只(警犬、导盲犬等)在限养区的饲养。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12条之规定,单位饲养警节(守护)犬,应确定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经常管理,并须经公安机关进行培训,建立健全犬只管理制度。
3.针对于引导市民规范养犬的问题。1)我局前期已通过多媒体(如微博、微信、电视台)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向各个社区街道发放、张贴犬只管理公告、犬只管理宣传单,让市民提高知晓率;2)雨城公安分局从3月至今每天组织专人专班开展流浪犬整治工作及公共场所遛狗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3)雅安市雨城区农村农业局在今年已提供15000支免费疫苗分发至乡镇卫生院及城区各正规宠物店进行犬只疫苗接种,接种范围不限犬只品种及大小。
若您对以上回复仍有疑问,望及时与我局雨城分局治安大队联系。治安大队电话:0835—2308532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特此回复。
雅安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