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朋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题为“有房无户入学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您的孩子应在户籍所在地学区范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根据我区建立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读机制,随迁子女是指具有外区户口到我区城区和具有本区户口(不含中心城区的大兴、南郊、北郊、对岩、多营等乡镇)而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雨城区城区,从事各种务工就业、长期生活居住的人员子女,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雨城区城区居住证。根据我区公办学校布局及外来人口分布状况,凡父母双方持有雨城区有效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小学分别就近就读雨城区实验小学北二路校区、雨城区太平实验小学、雨城区第八小学。按照你的描述,孩子如在雨城区城区就读小学,需在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前将孩子的户籍迁入雨城区城区或父母双方持有所在居住区域一年以上居住证,方可就近就读相应小学。
感谢你对雨城教育的关注,有关问题都可关注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雨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如你还有疑问,欢迎直接咨询雨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35-2238741。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