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县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康复医学主治医师,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在康复科工作10余年,2023年通过成人高考取得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本科毕业证(省级认可中医学历),课程包括中医全部课程及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且考核合格,曾到四川省八一康复医院进修中西医结合科进修中医适宜技术(针灸、艾灸、拔罐、岐黄针等技术)并考核合格领取结业证书,为更好地运用中西医结合服务基层患者,我一直坚持中西医结合为患者服务,效果显著,为了响应雅安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政策,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开展相关专业中医药技术 ,合规吗?需要相关部门备案不,备案流程怎么走?找哪个部门负责?
依据《医师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相关规定(国卫办医函〔2019〕 558号文件),西医医师经省级认可的中医学历教育或西学中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 可在原执业范围内采用中医药技术,且需要完成备案手续。
恳请贵委告知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受理部门,及若操作合规吗?盼复为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