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区 网站支持IPv6
我要写信 返回
市卫生健康委
信件编号 2026166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6-06-28
信件标题
我能否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合规吗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县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康复医学主治医师,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在康复科工作10余年,2023年通过成人高考取得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本科毕业证(省级认可中医学历),课程包括中医全部课程及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且考核合格,曾到四川省八一康复医院进修中西医结合科进修中医适宜技术(针灸、艾灸、拔罐、岐黄针等技术)并考核合格领取结业证书,为更好地运用中西医结合服务基层患者,我一直坚持中西医结合为患者服务,效果显著,为了响应雅安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政策,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开展相关专业中医药技术 ,合规吗?需要相关部门备案不,备案流程怎么走?找哪个部门负责?

      依据《医师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相关规定(国卫办医函〔2019〕 558号文件),西医医师经省级认可的中医学历教育或西学中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 可在原执业范围内采用中医药技术,且需要完成备案手续。

      恳请贵委告知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受理部门,及若操作合规吗?盼复为感!


办理情况
  • 陈女士:

    您好!

    您在主任信箱咨询关于“是否能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信件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根据《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点第三条:未纳入禁止和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其他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功能、任务、技术能力等自行决定开展临床应用,并对开展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严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医疗机构认可并授权情况下可以采用本人进修范围内且所属医疗机构许可诊疗科目范畴的中医药技术,目前暂未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备案。

    最后,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开心快乐!

    联系电话:0835-2227415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市卫健委   2026-07-09 10:46

主办:南美2026世界杯预选赛    承办:世界杯比赛免费在线直播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