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局卫监委领导:
您好!
我司于一周前提交诊所增设医学检验科的政策咨询邮件,后续有幸与贵单位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相关事宜。目前电话沟通已结束,但我司尚未收到任何官方书面答复文件,无明确、可参照的落地执行标准,导致各区县标准要求不统一,无法准备开展场地筹备、人员配置、材料整理等备案前期工作。
为确保后续备案申请合规、有据可依,规避政策理解偏差,规范基层诊疗服务,现特致邮件跟进,恳请贵单位提供正式邮件书面官方回复,完整解答此前咨询问题。(信件截图详见附件)
同时结合基层实操需求,追加两项落地实操问题,一并恳请明确:
1、我市各区县是否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正常受理诊所增项医学检验科的备案申请?
2、我诊所仅配置指尖血采样POCT即时检测小型设备,无医院大型检验设备,是否无需按照一、二级实验室标准申报备案?
3、若政策允许办理,我市统一的备案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完整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4、诊所增设POCT医学检验科,是否有明确的场地面积最低标准?
5、根据卫生部临检中心的专家共识文件,POCT检测设备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可以是没有检验资质的医生或护士,因此如果只开展POCT检测服务、没有其他大型检测设备,应该不需要专业检验人员长期在岗吧?
基层诊所增设便民检验项目,是落实国家惠民医疗政策、解决群众就近就医检测难题的重要举措。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出具完整书面回复;
盼复为感!
咨询单位:广州阅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