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全县云顶水晶二期房屋通知交房,业主需要交纳物业要求缴纳物业费以,还需要缴纳如下费用:
1、装修管理费300元/户;
2、装修期间楼道维护费200元/户;
3、建筑垃圾清运费3.5/平方米;
4、缴纳装修期间电梯临时使用维护费0.1元/平方米天(收取60天);
5、还要办理装修许可证50/户;
6、还要办理装修时临时出入证15/个;
7、建渣清运费3.5元/平方米。
鉴于这些收费购房合同和前期签署物业合同并未明确规定此费用,也未见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收费依据文件,但如果不交这些费用物业公司就不给业主房屋钥匙,开发商也不给交房不给房屋钥匙。请领导百忙之中请相关单位帮忙核查此种收费是否合理,有无法律依据,让老百姓消费明明白白,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