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您好!
冒昧打到您!我是2022下半年报考雅安“雅州英才”工程 招才引智的“新闻与传播硕士,雅安籍考生,郑娜,因专业为“新闻与传播”被该局的老师(电话13981606121)暂时判定为不符合“新闻传播类”及“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即报考单位致电我专业不符合要求,因此向您申述,考生查询了教育部颁发相关政策,询问了专业相关教授,以及咨询了其他地方(如四川地区德阳、绵阳、达州、广安邻水;外省浙江、安徽)等地考生报考情况,特此向您提供以下证据,望您参考。
经学生查到信息如下:
第一,专业人士鉴别。考生通过咨询四川省学位办及《西华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及学科老师,皆认定“新闻与传播”符合“新闻传播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的岗位要求。新闻传播学类试文学类下属门类,新闻与传播(专硕)和新闻传播学(学硕)同属于“新闻传播学类”。“新闻与传播”更注重于实际操作,更能胜任岗位工作,“新闻传播学”更注重学术研究,偏理论方面。但在现在的考研和学校培育方法来说,二者区分不大。我所学专业培养方案也要求我们实践与理论共修。
第二,各地政策的参考。参考西华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学生报考审核,学院学生在报考达州市、广安邻水(仅调查两处),及外省安徽、浙江(仅调查两省)等地时,
“新闻与传播”专业可报考“新闻传播学类”。
第三,公务员招考系统认定。公务员招考系统专业目录是否与事业单位一致我不是很清楚。在咨询雅安人社局工作人员时,他答复我不一致。但我想公务员系统应该也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公务员系统招考“新闻与传播”报考“新闻传播学类”及“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审核都是通过的。2022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税务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中明确提到“新闻与传播”属于“新闻传播学类”,并注明专业型硕士可按相关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以此类推“新闻与传播硕士”也可以按照“新闻学”报考“新闻传播学类”职位。
国家对人人才的招考标准是统一的,不存在苛待某个专业(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系统承认“新闻与传播”属于“新闻传播学类”),四川省各地级市对人才的招考标准是统一的,不存在哪个地区特殊(广安邻水、达州市承认“新闻与传播”属于“新闻传播学类”)。
第四,教育部发文中存在“新闻与传播”专业型硕士门类。未将其标注在“新闻传播学”专业门类下,是因为“新闻与传播”和“新闻传播学”同属于一级学科,不是归属关系,但“新闻与传播”(专硕)和“新闻传播学”(学硕)同属于“新闻传播学类”2013年11月《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新闻与传播”专业就是教育部为培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应用型人才而开设的与“新闻传播学”(学硕)互补的学科。没有“新闻传播学大类”就没有“新闻与传播”专硕。
望局长百忙之中能看到一个弱小新闻学子的发声,寒窗苦读十多年,找工作就在一朝。虽其他地方“新闻与传播”属于“新闻传播学类”,但雅安是我的故乡,我还是希望通过情况说明,争取一下新闻学子正当权益。望局长谅解学生的冒昧打扰。
材料补充:教育部2011年3月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增设“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部2018年修订版也包含“新闻与传播”专业型硕士,
顺祝万安!
郑娜
2022.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