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午11:50左右,我驾驶私家轿车(非营运7座)经过雅安碧峰峡出口到九大碗吃饭,遇到市直属二大队交通警察朱力在检查,因我未随车带灭火器被处罚200元。对此我有疑问,相关人员给我的回复是,这个文件是他们自己内部制定的,而国家相关道法规定针对营运车辆或9座及以上可以罚50~200。我只想知道什么时候该罚50,什么时候该罚200?为什么我受到的是顶格的处罚?同时还想知道他们制定的文件为什么不能公开?在你们的网站上为什么搜索不到?
| 信件编号 | 20191500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信时间 | 2019-03-13 |
| 信件标题 |
对处罚有异议
|
| 信件内容 |
3月13日中午11:50左右,我驾驶私家轿车(非营运7座)经过雅安碧峰峡出口到九大碗吃饭,遇到市直属二大队交通警察朱力在检查,因我未随车带灭火器被处罚200元。对此我有疑问,相关人员给我的回复是,这个文件是他们自己内部制定的,而国家相关道法规定针对营运车辆或9座及以上可以罚50~200。我只想知道什么时候该罚50,什么时候该罚200?为什么我受到的是顶格的处罚?同时还想知道他们制定的文件为什么不能公开?在你们的网站上为什么搜索不到? |
| 办理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