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好!在雅住建发〔2024〕78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中提到,对于新就业大学生等12类人员在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140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少于每平方米200元购房支持;在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140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少于每平方米180元购房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到人员类别对应的主管部门领取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抵减购房款。针对以上政策,我想咨询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
1.文件中提到的“新就业大学生”的认定范围。没有查到对于此项的具体认定时间范围,本人是2023年毕业即就业,计划在12月购买一套住房,是否能享受到此政策?
2.若符合“新就业大学生”条件申领,之后应当去哪个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