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古书记您好,我是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金山组的村民,根据有关要求,我家的厕所属于老式旱厕,政府需对我家厕所进行了改造,由于我家处于龙苍沟景区道路边,路过的游客比较多,离最近的公共卫生间也有1公里远,老式的旱厕也确实影响了旅游区域的形象,所以我考虑现在正值荥经大力发展旅游业,全民都在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关键时间,所以决定将改造后的厕所修建于我家门前,新建两层厕所,上层由我家自己使用,下层作为公共厕所供广大游客使用,也经过了龙苍沟政府领导同意,并由龙苍沟政府指定的建设单位修建,建设超标的部分费用也由我自己出钱承担,并将超标建设的费用2000元缴纳给了修建单位,修建单位也实施了建设,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龙苍沟政府工作人员在我不在家也为未告知原因的情况下对修建的厕所进行了撤除,缴纳给修建单位的超标费用2000元到现在也未退还,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其他人都对原有的旱厕进行了改造,就我家不行,况且我还是为荥经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做贡献,难道我还做错了吗?请古书记帮我评下理。
上传的图片为我家现在的旱厕的图片,实在是有损荥经的旅游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