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志先生:
您好!您在荥经县委书记信箱反映题为《请求将本人职工医保取消,本人自费购买新农保》的信件,县委已按事权批转我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诉求:您反映您曾经是荥经县叶家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叶家湾煤矿一名农民工,也是一名退伍老兵。煤矿从2025年7月停厂至今,拖欠数年工资未发,数年社会保险费未缴,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大不如从前,这段时间看病均不能报销,使本人原本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之前本人也向领导求助,但医保局工作人员电话说,取消不了,要煤矿补缴清保费才能取。当然这也对,但是煤矿今后怎样?啥时候能补缴?均为未知数。“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谁能预测?我已在惶惶中生活快一年了,因此,请求领导再协调,将本人职工医保取消,本人自己购买新农保。谢谢!
二、调查处理情况:我局赓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留的电话联系,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您于2020年11月开始在荥经县叶家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保,目前,参保关系仍在荥经县叶家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调查处理意见:(1)我局第一时间对接荥经县叶家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医保经办人,告知公司应按要求为您缴纳医保费或申报人员变动。(2)根据《雅安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雅医保办〔2022〕10号)第八条规定,“参保单位在缴费期内有人员增减变动的,应在当月20日前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未按规定申报造成的缴费差额及其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3)根据《雅安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雅医保办〔2022〕1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依法暂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欠费3个月以上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按《雅安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标准支付,单位补缴欠费后补划个人账户、支付新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您仍有其它疑问,可来电或到我局咨询,电话:0835-7736639。
荥经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