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老人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有债务,离婚后法院强制执行把女方社保工资卡冻结了,女方去法院要个说法,让给最低生活费,法院说一分都没的。女方现在给她儿子带两个娃娃,没的任何收入,女方儿子和儿媳妇,每个月还银行和信用卡,供养家庭开销,无任何结余给老人!请问现在的政府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嘛!非说有赡养人就不给一分生活费,不是把人往绝路逼吗!婚姻存续期间的不管男方是否有钱财,女方没用过一分,当时男方借款后,被借款人喊来很多人让女方签字,现在反过来把女方工资卡唯一生活来源冻结。请问现在的共产党现在的政府难道也是不讲道理,不调查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