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敬东朋友:
您好,您在荥经县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题为《关于街边停车位收费时段的建议》(信件编号:20260842)的信件,县政府已按事权转我公司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我司查实:
一、收费服务依据《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荥发改〔2020〕81号),县发改局授权荥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划分了收费标准和收费时段:1.收费时段为每日8:00至20:00,其他时段免费停放不计时。2.30分钟至12小时(含)2元/辆/次;当次停车累计超过12小时,超过的部分按前述标准计价累加收费。(收费标准文件见附件)
二、授权公共停车位使用权、收费权依据《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荥发改〔2020〕81号),县发改局授权荥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了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须具备的条件。
三、荥经畅行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是与我公司合作的负责县城街面停车管理服务的公司。为有效管理荥经县公共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该公司对荥经县交通警察大队设置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管理和收费,所涉及收费时段按《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荥发改〔2020〕81号)执行。
四、经我司查询您的停车数据,并未有您所提到的早上7:30多收取费用现象。您在晚上免费时段停入车位,第二天到收费时段并未离场,该公司早上在收费时段短信通知您,是对您的车辆入场消费的明确告知,若对您造成生活上的不适,敬请原谅!
冯敬东朋友如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向我公司进行询问。
联系电话:0835-7622573
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