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县长:
您好!
我是荥经县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名叫李华林,现年33岁,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荥经县严道街道烈太乡堡子村。目前,我与10岁的女儿相依为命,因离婚后无固定住所,生活陷入困境,特向领导反映情况,并恳请帮助申请一处宅基地,以解决我们母女的居住问题。
我与前夫于2025年11月离婚,女儿由我抚养。离婚后,我原居住的房屋归属前夫,本人无处可居,只能暂时借住于亲戚家中。由于借住环境拥挤且不稳定,加之女儿日渐长大,生活和学习均受到极大影响。作为母亲,我深感愧疚与无助,迫切希望为女儿提供一个安稳的成长环境。
根据国家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农村居民因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可申请宅基地。我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申请条件,但因对政策了解有限且独自抚养孩子,难以自行解决宅基地申请事宜。我的收入来源主要靠打工,经济拮据,无力自行购置房屋。
因此,我恳请领导体恤我们母女的实际困难,批准我在本村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造基本住房,让我和女儿能够安居乐业。我将严格遵守宅基地使用规定,尽快筹建房屋,自力更生,抚育女儿健康成长,未来也会尽力回报社会。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期待您的理解与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或提供材料,我随时配合。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华林
联系电话:18180000806
日期: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