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五届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1515元/月。

以上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低保对象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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