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五届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1515元/月。
以上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低保对象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