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1 | 宝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1511627MB1863174E | 白耀勇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设置宝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 雅市环审〔2026〕28号 | 普通 | 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 |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60立方米/天,年最大排放量为2.19万立方米,尾水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主要污染物执行标准如下:COD≤100毫克/升, NH3-N≤25毫克/升,TP≤3毫克/升,TN≤40毫克/升,SS≤30毫克/升,主要污染物最大入河控制量:COD≤2.19吨/年,NH3-N≤0.5475吨/年,TP≤0.0657吨/年,TN≤0.876吨/年,SS≤0.657吨/年。宝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落实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2026/6/11 | 2026/6/11 | 2099/12/3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