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11-27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即将展开小麦播种时节,为保护广大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热情,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将2018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确定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价格下调3元。市发改委及时向各县(区)传达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区)及时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种植热情,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耕种,有效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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