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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社会福利院自费委托代养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1-05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市重新制定出台市福利院社会代养服务收费标准:公杂费每人每月100元;基础护理费每人每月400元,除基础护理费以外的其他护理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议定;三人套间床位费为1200元/套·月,双人标准间床位费为3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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