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目督办: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3〕49号)要求,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市区垃圾焚烧专项整治工作,雨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配合。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时间表,并会同配合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属地管理,加强巡查治理
中心城区易发生垃圾焚烧现象的地点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个别环卫工作人员出现焚烧树叶行为。为此,我局一是要求雨城城管分局加强对环卫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一旦发现垃圾焚烧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其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村)网格的文明劝导员和环卫工人担当义务监督员,发现焚烧垃圾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第三,将垃圾焚烧专项整治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巡查整治的工作范畴,对重点路段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焚烧垃圾现象;第四,设立垃圾焚烧投诉热线(96198)。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登记、快速处理群众的相关投诉,清查污染源,及时通知相关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扑灭。
二、加强联合执法,严格督查考核
我局将垃圾焚烧整治情况纳入每月网格化管理和每季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雨城区考核内容。一旦发现垃圾焚烧现象立即进行摄像取证,并在本季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考核会议上进行曝光。同时,将发现的垃圾焚烧情况及时通报给雨城区治理办,要求其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并进行重点督查,防止垃圾焚烧现象死灰复燃。截至目前,发现并制止垃圾焚烧现象共30余起,主要集中在水中坝已征待建土地、行政中心周边、周公山沿山、斗胆。
三、注重源头防治,严抓“第一把火”
对经常发生垃圾焚烧现象的地点,相关乡镇落实专人进行监管;而对收割季节产生的秸秆等季节性废弃农作物,社区(村)首先组织人员挨家挨户地宣传禁止焚烧垃圾;待农民作物收获工作完后,对于其不能自行妥善处理的垃圾,各街道办事处(乡镇)通过开展“清田行动”——统一收集秸秆、草等废弃农作物进行集中处理,并强化行政管控,努力形成垃圾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站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焚烧废旧轮胎、橡胶、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和烟尘污染行为的情况发生。
通过部门之间的联合整治,城区垃圾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垃圾焚烧治理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