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4-02-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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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市治理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决策,结合我市“四城联创”的工作目标,大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在面对“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环境治理新问题时,一方面全力组织抗震救灾,另一方面迅速开展灾区环境治理工作,地震灾区环境治理迅速恢复常态,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呈现依法治理、常态治理、全域治理的良好局面。现将2013年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14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市治理办坚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排名,坚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曝光、问责”机制,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全面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大力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以“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多渠道筹措过亿元资金建设和完善城市道路、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的同时,围绕示范县、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清洁化处理。2013年,全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机制的行政村达974个,占全市97%;雅安中心城区和荥经县城以及石棉县新民藏族彝族乡等3个乡镇和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等45个村庄成功完成2012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达标任务,并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二是大力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不断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及城乡绿化水平。2013年,全市新增城镇绿化景观49.56万平方米,新建城市绿道141公里;石棉、宝兴、荥经县城各项绿化指标均达到示范县城标准,各县(区)城市绿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实施“环境设施提升工程”。各县(区)在充分利用省补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灵活运用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1个,新增环卫车辆119辆,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15个,新增摊位2025个。四是大力实施“城乡容貌提升工程”。各县(区)围绕“五乱”治理,因地制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城乡风貌塑造和城镇建筑立面清理工作。共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8.7万吨,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1452处,完成城乡风貌塑造项目30个,改造城乡结合部16600平方米。五是大力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利用户外大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环境治理及文明礼仪公益宣传。全市共开设治理工作专题、专栏80余个,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810次,群众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二)积极申报省补项目,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一是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要求,积极开展试点镇规划编制、重点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项目40个(含民生项目),争取到位省补项目资金共计1520万元。二是全面完成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项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7个小型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和15个城乡风貌塑造项目全面开工,完成投资总额8796.53万元,占省下目标任务6270万元的140.29%。
(三)坚持救灾治理两不误,迅速恢复灾区治理常态。一是积极申请多方援助。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市治理办一方面积极与省住建厅(省治理办)、成都经济区城市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环卫设备设施供应商联系,争取到位价值近1000万元的环卫设备;另一方面,积极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争取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1000万元采购应急环卫设备30辆环卫工作车,所有物资均第一时间按需分配到县(区),为灾区环境治理提供了设施保障。二是迅速推进灾区环境治理常态化。为落实副省长黄彦蓉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由应急抢险转入过渡安置以后,全市各县(区)要把环境治理工作恢复到常态”的指示精神,市治理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抗震救灾期间各项工作,一手抓受灾群众安置,一手抓环境治理。灾区迅速恢复治理常态,受到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各界媒体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灾后科学重建指导。为抓住国家对芦山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政策机遇,大力完善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市治理办牵头制定并印发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灾后科学重建指导意见》,明确了近三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市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城乡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全市科学重建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灾后重建任务繁重,部分县(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常态治理工作参差不齐,“五乱”现象时有反弹;二是部分县(区)尚未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设立常设机构;三是个别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考评机制不健全,导致县(区)治理办对部门、乡(镇)的督查结果无法落到实处。
三、2014年工作打算
(一)以“五大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设施提升环境质量。
1.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环境质量新提升。进一步巩固雅安中心城区环境优美城市、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坚持不懈开展“五乱”治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违法建筑整治,逐步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各县(区)按照《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川西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2.结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促进设施建设新突破。认真按照《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灾后科学重建指导意见》,一是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二是2014年底前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
3.持续深入治理“五乱”,打造灾后城乡环境新气象。持续深入推进“五乱”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坚持常态治理;二是继续强化“两线一站”常态治理工作,防止“五乱”现象回潮反弹。
4.通过创建示范引领“四化”达标,促进美丽乡村新面貌。以2013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镇”及“美丽乡村”考核验收和2014年度申报工作为抓手,确保到2014年底,全市95%的乡镇和78%的村庄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
5.丰富宣传形式强化宣传引导,促进文明卫生新风尚。以生态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为载体,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 强化规范管理,推进灾区治理工作新变化。督导各县(区)认真按照《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灾后科学重建指导意见》,推进灾区治理工作常态化,一是加强捐赠设备管理和规范;二是强化各类设施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快存量生活垃圾的治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环境治理常态化。继续坚持一季度一明查,一季度一暗访,一季度一考评;继续实行暗访--曝光--问责督查机制;继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对县(区)、市级部门目标管理,推进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
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