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拟定于6月26日至资金使用完毕或有奖发票活动期满(2026年9月30日)。
二、活动平台
云闪付APP。
三、参与范围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雅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参与本次活动。
四、发票要求
(一)发票种类。个人真实消费取得、合法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二)发票抬头。购买方名称(抬头)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且与上传发票平台实名认证的姓名一致,所有信息须真实有效。
(三)开票主体。在雅安市依法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
(四)发票金额。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税金额,含100元)以上。
(五)发票时效。发票开具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得参加抽奖:
1.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4.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5.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五、奖池及奖项设置
对于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至1000元的有效发票,奖项设10元、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电子红包。对于单张票面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有效发票,奖项设10元、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200元、800元、10000元电子红包。
活动资金使用完毕或达到活动截止时间的,停止抽奖发红包。资金余额不足以兑付相应奖项的,平台自动停止奖项投放或停止活动,并及时公告。
六、消费者参与及兑奖规则
(一)参与流程
1.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
2.实名登录活动平台,进入“有奖发票”专栏。
3.按提示上传发票。同一消费者每天最多提交3张发票,每周提交同一商户的发票数量不得超过5张。同一发票仅可提交1次,不得通过不同账号重复参与抽奖。每日参与次数于当日24时重置。
(二)抽奖与查询
1.发票上传后经系统核验,次日(D+1)用户可查看发票核验结果,核验通过则具备抽奖资格,方可参与抽奖。若次日用户未进行抽奖,保留抽奖机会至活动期间内有效。
2.抽奖后即时开奖,抽奖结果实时显示。
3.中奖结果可在活动平台“有奖发票”专栏内查询。
(三)奖项兑付
本次活动奖项均以“电子红包”形式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中奖人活动平台个人账户。红包不可直接提现,可用于个人消费。电子红包自到账之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该笔奖项,不予补发。
七、咨询投诉
(一)规则咨询。活动期间,雅安市“有奖发票”相关规则问题请拨打所在县区商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雅安市有奖发票活动咨询电话 | |
市县区 | 电话 |
雅安市商务局 | 0835-2824527 |
雨城区经商局 | 0835-2824657 |
名山区经商局 | 0835-3235335 |
荥经县经商局 | 0835-6269987 |
汉源县经商局 | 0835-4222832 |
石棉县经商局 | 0835-8865909 |
天全县经商局 | 0835-7225105 |
芦山县经商科局 | 0835-6523795 |
宝兴县经商科局 | 0835-5906566 |
(二)平台服务。云闪付APP平台操作、红包使用咨询:95516;发票上传、校核相关问题咨询:95534。
(三)涉税咨询。如有涉及税务的咨询和投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八、有关事项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抽奖和兑奖再红冲或作废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他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确认即暂停参与、取消中奖资格,并追回奖励;涉及商户终止其后续发票参与资格,并由税务等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次活动相关规则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云闪付平台负责相关解释。活动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通知。
雅安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4日